化学工业建设项目通风消声器选址要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要符合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选择适宜的工业园区。在选址时,应结合建设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及拟选址区域的性质、规模和排污特性,根据区域环境容量进行充分的综合分析论证,优选出对环境影响最小的选址方案。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臭气、放射性物质等排放的化工建设项目,不得在下列区域建设:城市规划确定的居住区、文教区;一级、二级(含潜水含水层)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化工建设项目在城镇、居民区之间排放有毒有害废气片式消声器,保证适当的卫生保护距离,并应在当地城镇、居民区等环境保护指标上设定年内风频。化学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应设置在地表水水源地下游,并根据环境评价报告确定排放口位置。禁止在以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区内设置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也不得在当地城建、卫生、环保部门划定的卫生防护范围内设置。消声器厂环保工程设施用地,应与主体工程用地同时选择和安排。为了满足生产的需要,总体布局应在离无污染设备最远的距离安排最危险的生产设备,然后确定其他设备的相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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